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两部门明确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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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3-26     来源: 东方网     阅读量:7071   

日前,财政部,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《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》,明确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,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,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免征增值税,适用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,暂停预缴增值税。

此外,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》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,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。12月23日,骆某接到税务系统预警信息核查任务后立即通知孙某,并于12月25日收取孙某非法所得5万元。案发后,孙某,骆某亲属主动退缴了违法所得,并积极缴纳罚金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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